首页 > R3

梅苏颗粒

梅苏颗粒,中成药名。由乌梅肉、薄荷、紫苏叶、葛根组成。具有清解暑热,生津止渴的功效。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,咽干,胸中满闷,头目眩晕。

【通用名称】梅苏颗粒【汉语拼音】Meisu Keli【处方类型】OTC乙类【医保类型】非医保【参考价格】5.10元-19.80元

梅苏颗粒成分

乌梅肉、薄荷、紫苏叶、葛根。

梅苏颗粒性状

本品为土黄色的颗粒;味甜、微酸。

梅苏颗粒主要功效

清解暑热,生津止渴。

梅苏颗粒适应病症

本品用于感冒暑热引起的口渴,咽干,胸中满闷,头目眩晕。

梅苏颗粒规格

每袋重10g。

梅苏颗粒用法用量

口服,一次10g,一日3-4次。

梅苏颗粒不良反应

尚不明确。

梅苏颗粒禁忌

尚不明确。

梅苏颗粒注意事项
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
3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其表现为恶寒重,发热轻,无汗,头痛,鼻塞,流清涕,喉痒咳嗽。

4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5、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
6、小儿、年老体弱者、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8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9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0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1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梅苏颗粒药物相互作用

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梅苏颗粒贮藏方法

密封。

梅苏颗粒有效期

24个月

梅苏颗粒执行标准
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3-B-1020-91。


  • 暂无相关文章
  • Posted in R3